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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实验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来源: 时间:2023-03-2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分享至:
 南海实验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财务管理体制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独立核算”的体制。财政局设置财务结算中心,学校设出纳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局财务结算中心报送凭证,由结算中心进行记帐和帐务处理。

、单位预算管理

   学校财务预算编制,应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学校预算资金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等。学校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部门预算原则。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实行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管理。

(二)综合预算原则。校长负责组织并按规定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收入、支出按区财政要求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三)实事求是原则。单位结合实际,做好资金的预算编制、申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

(四)细化编制原则。项目支出预算必须按规定的支出内容分解细化到具体的支出细目。属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应分年度申报预算,提高预算准确性。

、收入管理

    学校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区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学校财务管理。

、支出管理

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进行支付。

(一)按人事部门提供的情况及核定的标准做好个人收入的分配,严禁自定标准,超出规定的范围进行分配。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制订的教职员工收入分配指导意见,按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教职员工个人收入分配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经教育局复核通过后,送区人事局和财政局备案执行。

(二)学校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及维修费、校园维护及修缮费等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开支。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招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书本费)、劳务费、福利费、办公设备的购置(修缮)费及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除临工和后勤人员费用、以及财政局允许在公用经费列支的“计生补贴、计划生育奖励金、年度考核优一奖励金等除外)、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三)专项经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以专款专用为原则,落实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责任及明确使用范围,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资金。专项经费的使用出现变动,须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严格执行财政的批复预算,合法合规使用资金。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资金,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施采购。未达到政府规定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按照区教育局的相关规定进行报批。

(五)票据报销要求:

     各类报销的原始票据,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完整的,禁止虚开票据。报销的各类票据必须有税务监制印章或有财政印章,并盖有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或单位财务专用章。各种票据,必须有单位名称、日期、品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原始票据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票据有错误的,要回出具票据的原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要加盖原单位印章。原始票据金额有错误的,要回出票原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票据上更改。

(六)报销手续要求:

1.各类原始票据报销时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及由学校领导审批,并在票据背面写明用途。除过桥费、停车费票据外,每张票据的背面要有经手人签名。凡需报销的教职工,须到总务处领取有关报销的单据封面,按财务要求整理,填写完整凭证并由学校领导审批人(500元以下由后勤副校长审批,5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后方可到总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每笔业务报账必须通过对公转账或者公务卡刷卡支付,因特殊情况需现金支付的,必须填写《现金支付说明》,由财务主管及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2.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南海区教育局制定的区直学校采购管理意见相关文件执行。采购限额在10万以下的由学校自行组织采购。采购和支付金额在10万(含)以上须报区教育局审批。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原则上优先采用电商直购、网上竞价、定点采购、批量集中采购模式,当以上三种采购模式不能满足采购时,方可使用自主采购模式。(2)目录外采购限额在50万以下可以自行采购;50万元-200万元可委托第三方进行采购;200万元及以上须委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项目立项须提交《南海区区直学校基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立项审批表》,并附项目概算表和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文件等资料复印件。项目概算要力求准确,客观。

基建工程等建设项目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在区教育局同意立项后报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

3.学校购买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票据报销时须有经办人(采购人)、固定资产管理员验收证明及学校领导审批人签名,固定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凭证及实物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并将固定资产登记入册。

4.教师职工出差报销时,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单上须写明出差事由、地点、旅程起止时间、金额、会务费、交通费、住宿费、其他杂费等。外出开会或参观学习的,应附上有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书,报销时须有出差人、证明人及学校领导审批人签字。出租车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须经学校领导审批人批准。差旅伙食补贴按区财政局规定执行。省外出差需乘坐航空工具的,必须经校长同意,并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买机票或者该网站指定的定点供应商购买公务机票,通过公务卡刷卡支付或者学校对公转账。差旅费报销参照南财行〔201646号《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关于佛山市南海区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培训费报销参照南财行〔201575号《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南海区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如南海区财政局有更新文件,则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5.业务接待费和会议费的开支应事先申请并由学校领导审批人审批。原则上不允许先斩后奏,因特殊原因无法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的,事后须及时补办审批手续。接待费的支出需按南发改办[2014]12号,《南海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意见》执行。所有接待费报销必须填写《接待审批单》,并附上发票及接待函等方可报销。

6.学校所用办公用品均由学校组织统一购买。各科组自购特需办公用品须经学校领导审批人同意。未经学校领导审批人审批同意,各科组或个人购买的办公用品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