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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实验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来源: 时间:2023-03-2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分享至:
 南海实验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食堂的管理,切实加强食品卫生的监督,提高各员工的服务素质,确保学校有良好的后勤服务保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职工必须备有身份证、健康证和上岗证;新员工经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对试用期(一个月)内未能达到上岗要求者,予以辞退。

三、食堂员工在工作中有违反以下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1、上下班制度:按时上下班。未按规定时间上班者,每次迟到扣5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扣15元,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每天扣60元)。未经组长或组长助理宣布下班而私自离开食堂每次者扣5元。

2、请假制度:有事必须请假,按比例扣除当日岗位津贴和基本工资:请事假半天以内或半天者,向组长请假;请事假1天以上者,报学校领导批准。病假必须持校医或其它有效证明,病假1天以上者,报学校领导批准,按比例扣除当日岗位津贴和基本工资的50%。

3、工作制度:

 不服从组长、组长助理工作安排和调动者,降低奖励工资评定等级。

 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对师生就餐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减发岗位津贴、调换工种,直至辞退处理。

 对有意损坏公物或因工作疏忽造成食堂设备损坏者,除赔偿相关损失外,减发岗位津贴的10%;严重影响食堂正常运作者,报学校处理。

 上午、下午工作完成后,严禁随意离开食堂或在校内乱跑、乱叫;早晚班整体工作未完成,不能私自睡觉或离开食堂。早班不得大声说话、唱歌等,以免影响学生正常休息,对违反以上之一者,予以批评教育,并将该表现纳入奖励工资的评定内容。

 严禁超标准售卖饭菜,严禁多收或少收款项。违者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扣发工资直至辞退处理。食堂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给亲友买饭菜。外来人员、校内工友、厨工家属、老乡用餐需到指定窗口购买,违反以上规定者,扣除岗位津贴的10%。

 在学生就餐时间之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学生就餐准时进行。违者按迟到处理,每次扣发5元。

 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专用围裙,进入熟食间或配餐间必须洗手、消毒、佩带衣帽口罩。不按卫生要求工作者,予以批评教育,两次违反该规定者扣岗位津贴的10%。

 严禁在食堂内(包括学生餐厅)抽烟,违者每次扣5元。

4、宿舍制度:

 集体宿舍内严禁擅自留宿亲友,如有确实需要,必须报知主管领导批准。违者每人次扣30元。

 严禁在宿舍内进行黄、赌、毒等活动,违者开除或移送公安机关

 严禁影响他人休息,讲究宿舍文明。

 定期、定人搞好宿舍公共卫生,违反两条之一者,每次扣5元,并将表现纳入奖励工资的评定内容。

5、其他制度:

工友之间必须和睦相处,严禁打架、吵架或利用不正当手段报复他人。违者开除处理,触犯法律者移交政法部门处理。